片子放到第五天的时候,有人问了一个问题:那个原型看了没有。
原型在邻县。公开报道里写得很少,六百字,说她在县图书馆守了四十一年,退休以后返聘,七十岁,还在做。报道里没有照片,只有一张她整理书架的侧影,还拍得很暗。
乐言写剧本的时候只按这份公开资料采风,没进过那个馆,也没找她说过话。
片子出来以后,制片提过好几次,说要不要请她来看一场,就一场,不对外。
乐言一直没定。
到了第五天,她派了一个人过去,是剧组的场务。去的时候带了一样东西:一张票,一张打印的放映时间表,还有一封手写的信。
信是乐言写的,很短。她写:这个人物不是照您写的,是照您这一类人写的。片子放七天,您什么时候来都行,不来也行。
场务到了邻县,在馆门口站了一会儿。
那个馆比片子里的还旧,门口有一个台阶,台阶的边上被磨得发亮。他在门口进出的几个人里认出了她——不是靠长相,是靠那个动作:她把门口一个歪掉的牌子扶正了。
他在门口等她把一位老人送出去,才上去说话。
场务把信和票交给她,说了来意。他特意说明,这票不是送的,是剧组买的,她来不来都是她的。
她听完,只问了一句:这片子里有没有说我的名字。
场务说,没有。
她说,那就好。
场务问,您来不来。
她说,我上班。
场务说,晚上也有场。
她说,晚上我回家。
场务回来后把过程复述了一遍,一个字没加。乐言听完,让他把发票和行程单报了。
场务临走前又问了一句,那张票怎么办。
乐言说,票你拿回来,或者就留在那边都行。
场务说,她没接。
乐言说,那就不要了。
过了两天,那边又来了消息,不是她本人,是馆里的一个年轻馆员。他说那位老师问了一件事:片子最后的那个镜头,柜台后面的东西是不是收干净了。
乐言让人回:收了。
那边回:她说那还行。
第七天,那家老影院的最后一场,检票的人说有一位老人来问过,问片子放完了以后还会不会再放。
检票的人说不知道。
那位老人是男是女,什么年纪,检票的人记不清了。
乐言没有去查。
她把这件事记在放映记录的最后,写得很少:第七天,一人询问是否继续放映,未留姓名。
写完之后她在办公室里坐了一会儿。
她把写剧本时用过的那本笔记本翻出来,找到那一页:三个字删掉,留了一道横线。她在那道横线旁边当时写了两个字,“太整齐”。
她想起自己写剧本的时候,删掉的那一版里有一场戏,写的是主角退休那天把柜台擦了一遍。那一场她后来删了,理由是太整齐。
现在她想起来,也许当初不该删。
但她没有去把那一场找回来。片子已经过审了,放映已经开始。她把这件事记在纸上,没做别的。
过了几天,她把那一页拿出来又看了一眼。她在那句话后面补了一行:下一部片子如果还用得着,就把它加回去。
补完之后她又把它划了,因为下一部片子还没有。
划掉之后她把本子合上。本子的封皮上贴着一张标签,是它自己的编号。据她的习惯,一本本子只用一年,用完就归到架上。这本是今年的,还有半本空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