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

第一百五十三章 引起争议(2 / 2)

【人工复核状态已经改变。】

【申请人请回到复核等候区。】

本次路线不经过升降台。结算台后面有一条短廊,尽头就是之前六个座位的地方。等候区已经没有人了,四块黑屏只显示凭证复核一项。

崔颖坐回了自己的位子上。

【已经收到补充的事实核查。】

【事实一:第三名对象已经完成原始接收。】

【事实二:第三名对象有有效的流程引用。】

【事实三:第三名对象的临时安置资源还存在争议。】

【事实四:编号转换路径已经转交给低维档案暂存层。】

第四项之后还有灰色的遮挡层。崔颖并没有让系统开启。她先查每一个事实的出处,再看废弃校验位,资源结算台和维护复核编号是否都写在回执上。

“请接收单位给出答复。”

【接收单位已经拒绝公布名称。】

“请回答转交动作是否存在。”

【确定存在。】

“询问第三个对象是否接收失败。”

【已经确认没有接收失败的情况。】

在得到两个答复之后,个人档案凭证上灰色的锁定标记就松动了一半。银线又开始动起来,在薄片里面绕出一个小圆圈。

【人工复核的主要条件已经完成。】

【外环公开见证有效。】

【是否要进行复核呢?】

崔颖没有选择放弃。

她申请复核的目的不仅仅是想证明第三个对象的存在。她还要看冻结,转交是否在同一个节点上进行,并且使转交记录成为可以继续追溯的流程。

“接收单位只给出了结果,并未给出操作节点。”

【节点信息为受限制的内容。】

“我不申请节点名称。请确认冻结操作与转交操作是否由同一个权限主体发起。”

屏幕停顿了一下。

【否。】

一个字。

资料柜中四次操作被记录在同一时间段内,形成一条连续的操作链。系统现在已经承认了冻结和转交是两个不同的权限主体所为。

“检查两个动作之间是否有新的受理记录。”

【存在。】

“这个受理记录能否公开查一下?”

【可以由最初的见证人来调查。】

问题又回到了见证人这里。

崔颖在看屏幕上的匿名标志。“外环公开见证已经启动。这是不是原始见证人呢?”

【是。】

“让见证人把受理记录写在本次回执上。”

【见证人申请用化名。】

“可以保留身份,但是必须留下见证范围,见证时间和可复核编号。否则这份见证以后仍然可以被撤回。”

屏幕并没有立刻给出答案。

等候区上方的灯一盏接一盏的熄灭了,只有一小块白光照亮了她的座位前面的地方。异星流浪者站在屏障之外,抑制器上没有再出现细线。

【正在将条件转交给见证人。】

【见证人已经看过。】

【见证人不同意公开自己的身份。】

【见证人同意保留操作权限。】

新的记录在屏幕上显示出来。